尊敬的投资者:
本说明文件在保密前提下仅向符合《暂行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提供,合格投资者包括“普通合格投资者”和“特殊合格投资者”。 “普通合格投资者”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1)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2)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 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特殊合格投资者”包括下列投资者:
(1)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2)依法设立并在中国基金业协会备案的投资计划;
(3)投资于所管理私募基金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及其从业人员;
(4)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投资者。
本说明文件仅为一般性信息提供,并不构成任何具有法律效应文件。
本说明文件由上海弈倍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弈倍投资”)根据所获得的信息准备而成。弈倍投资不就本说明文件内容的准确性或完整性做任何的陈述或保证,也不对因说明文件内容的遗漏、不充分或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
本说明文件不得视为有关法律、税务或投资方面的投资建议。未经弈倍投资同意,本说明文件不得被全部或部分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