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来源: 弈倍投资 发布时间:  2019-08-20

相信申购过私募基金的投资者在申购过程中除了签署基金合同,还做过一份风险问卷调查吧。那么为什么要做这份问卷调查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因为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的《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中的规定:私募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私募基金的风险类型和评级结果,向投资者推介与其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私募基金。这一过程就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为了将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与基金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匹配,募集机构需要做好以下几步工作:


No.1

投资者划分


首先,私募基金投资者分为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两大类。符合下列五个条件之一的投资者是专业投资者。

专业投资者的条件

1

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

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

2

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

3

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4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1.最近1 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 万元;

 2.最近1 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 万元;

 3.具有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

5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

1.金融资产不低于500 万元,或者最近3 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 万元;

2.具有2 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 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属于本条第(一)项规定的专业投资者的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职业资格认证的从事金融相关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专业投资者可免除风险问卷调查。专业投资者之外的,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可以从事基金交易活动的投资者为普通投资者。


基金募集机构要设计风险测评问卷,并对普通投资者进行风险测评,根据风险测评结果显示的风险承受能力,将普通投资者由低到高至少分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五种类型。


No.2

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划分


下表是基金产品或服务的风险等级划分的参考因素,按照风险由低到高顺序,划分为:R1、R2、R3、R4、R5五个等级。基金募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估因素和各项因素的分值和权重,建立评估分值与具体产品风险等级的对应关系。


风险等级

参考因素

R1

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很好、不含衍生品,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R2

产品结构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低,投资标的流动性好、投资衍生品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R3

产品结构较简单,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较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好、投资衍生品以对冲为目的,估值政策清晰,杠杆不超监管部门规定的标准。

R4

产品结构较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高,投资标的流动性较差,估值政策较清晰,一倍(不含)以上至三倍(不含)以下杠杆。

R5

产品结构复杂,过往业绩及净值的历史波动率很高,投资标的流动性差,估值政策不清晰,三倍(含)以上杠杆。


No.3

投资者与基金产品或服务的

风险匹配


基金募集机构要根据普通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风险等级建立以下适当性匹配原则:

(一)C1型(含最低风险承受能力类别)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1级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二)C2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2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三)C3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3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四)C4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R4级及以下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五)C5型普通投资者可以购买所有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


那么风险承受能力较低的投资者可不可以购买风险等级较高的产品呢?答案是可以的,但是需要遵循以下程序:


(一)普通投资者主动向基金募集机构提出申请,明确表示要求购买具体的、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基金产品或服务,并同时声明,基金募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没有在基金销售过程中主动推介该基金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二)基金募集机构对普通投资者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其不属于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投资者,也没有违反投资者准入性规定;

(三)基金募集机构向普通投资者以纸质或电子文档的方式进行特别警示,告知其该产品或服务风险高于投资者承受能力;

(四)普通投资者对该警示进行确认,表示已充分知晓该基金产品或者服务风险高于其承受能力,并明确做出愿意自行承担相应不利结果的意思表示;

(五)基金募集机构履行特别警示义务后,普通投资者仍坚持购买该产品或者服务的,基金募集机构可以向其销售相关产品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综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就是——基金募集机构在销售基金产品或者服务的过程中,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把合适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卖给合适的投资者